厦门拿出“真金白银”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和大学生“留厦”安居乐业。
6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获补贴;高校应届毕业生连续缴存时间满足相关条件,可获得相应留厦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享开户及缴存补贴
1.开户补贴:首次开户并完成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200元开户补贴,开户补贴在首次缴存的次月发放,自动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人只能获得一次开户补贴。
2.缴存补贴: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300元缴存补贴,缴存补贴在满足条件的次月发放,自动计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人只能获得一次缴存补贴。
高校应届毕业生享留厦补贴
1.2023年(含)以后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留厦补贴1000元;
2.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可再增加留厦补贴500元。每人累计可获得留厦补贴不超过1500元,留厦补贴计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高校应届毕业生属灵活就业人员的,可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及缴存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 董荣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