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刘哲姝
近期,我市持续开展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组合拳阻击“炒房客”投机行为。截至目前,已有6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暂停二手房网签资格,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被取消二手房网签资格。另外,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了一些“炒房客”或部分不良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利用交易信息不对称来赚取差价。市住房局提醒二手房交易双方,在办理转移登记时,请警惕“炒房客”的新花招。记者黄毅辉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为“炒房客”提供服务
上个月,专项整治检查组先后公布了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查处情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欢康房地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厦门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厦门欣佳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加盟鼎原)、家动力(厦门)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厦门毅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厦门鑫亿发建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加盟住商不动产)存在引导业主签订带“炒房”性质合同条款或是未取得产权人委托,引导购房人与炒房客签订《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行为,且签订合同前均未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及风险行为。厦门房讯置业代理有限公司(加盟德佑)存在未取得产权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行为。
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有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没有认真审核房源的情况下,为“炒房客”发布房源。市住房局再次提醒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坚持“房住不炒”,莫要突破底线。在居间服务中,不得将业主房源介绍给“炒房客”,不得引导业主签订带有约定“过户到指定第三方”“全权委托公证”“包销分成”等带“炒房”性质的合同条款,不得为“炒房客”发布房源。
办理转移登记时,买卖双方请警惕“炒房客”的新花招
在近期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些“炒房客”或部分不良中介机构(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故意隔断实际买卖双方的联系,隐瞒真实交易价格;甚至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刻意将买方、卖方的办理时间错开,引导其一前一后至登记窗口签署过户申请书,造成买卖双方“不见面”,隐瞒卖方出售和买方购房的真实价格,利用交易信息不对称协助“炒房客”赚取差价。
市住房局提醒二手房买卖双方,请买卖双方在办理手续前互通交易价格信息,并同时到窗口,当面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醒消费者,若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0592-2859110举报(工作日8:30-11:30 15:00-17:30)。对“炒房”违规行为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此次公布的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具体处罚情况
2021.5.24~5.28新增商品房预售许可批准情况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