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发放均稳步增长。
文/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佳澜 制图/刘哲姝
亮点1
租房网上提取业务量占比约50%
越是群众办理量占比大的业务,越要实现网上办理。市住房局集中力量逐个破解难题,让高频业务尽早实现网上办理。如2020年,办事群众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量占比约50%,外地户籍离厦提取公积金业务笔数占比约20%,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笔数占比约10%。同时,所有网上办理业务,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实时办结。
我市加强了“租购并举”住房制度配套服务,2020年,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绝对主导地位,提取额占全年提取总额的85.24%,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市去年还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调整按季支付房租为按月支付,政策调整落地显效,租赁住房提取金额占比,由2019年的6.55%提高到10.61%,较好地保障了我市无房职工的租房消费。
亮点2
支持首贷和购买中小户型力度大
我市对首次贷款和购买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较大,贷款保障住房刚需特点突出。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8.3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6.13%,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8.25亿元,有效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减轻了职工经济负担。
支持1.04万户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占全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总发放笔数的84.67%,较好地满足了职工刚性住房需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占96.24%,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住房消费需求得到合理引导。
亮点3
中低收入提取职工占比近九成
中低收入家庭成为制度受惠主要群体。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2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7.51%,提取金额92.57亿元;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69.84%。
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多普惠于中低收入职工,有效减轻中低收入职工购房、偿还住房贷款及无房职工租房消费的压力,在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和服务住有所居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特点。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