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我市保障性租赁房和部分长租公寓  公积金可直缴房租
2022-07-13 16:44 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袁舒琪)市住房局今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件事”有新进展了。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今后承租我市保障性租赁房和部分长租公寓的租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缴房租。

  此前,无房群众用住房公积金交房租,需要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到账后再支付房租。

  现在,承租我市CCB建融家园长租公寓的职工,如符合在厦无住房且承租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等条件,后续可在第三方租赁平台(即“CCB建融家园”App)完成签订租赁合同、选择使用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或变更房租支付方式等操作。通过数据共享、信息自动比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将签约“一件事”模式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拨至建信住房对公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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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