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住房局印发通知,明确进一步免除直管公房非住宅等的6个月租金。住房公积金也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
根据厦门市住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免除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的通知》,承租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包括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及其配套的车库等其他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免除租金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组织摸底,主动靠前服务,做实做细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办理租金免除手续,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
此外,厦门市还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和之前住房公积金纾困解难政策相比,除了“单位缓缴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职工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可不作逾期处理”等内容外,新增1条支持性政策——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原来提取额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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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