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直管非住宅公房可减免租金
2022-05-13 17:42 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高金环)按照我市出台的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承租我市直管非住宅公房的,可申请疫情纾困租金减免,免租期从3月1日起算。

  近日,我市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屋及保障性配套商业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记者从市房屋事务中心获悉,免租期从3月1日起算,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完成,补充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方式足额免除6个月租金)。如承租人已缴清3月或者3月、4月租金,则已交租金用于抵扣(后续应交租金)6月或者6、7月份的租金。如承租人之前还未缴交3月和4月租金,则3月和4月的租金不再收取。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

  直管非住宅公房是指产权归国家所有,并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直接管理、出租的经营性房产。

  【链接】

  申请材料:租金减免书面申请报告,有效的最终承租人(实际使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受理单位:

  (1)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20号1720室,联系电话:2859245。受理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非住宅公房租金减免业务。

  (2)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西洋海景城A座17楼,联系电话:2996110。受理思明区(不含中山路提升改造片区和鼓浪屿片区)非住宅公房租金减免业务。

  (3)厦门广悦建兴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夹层广悦建兴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020655。受理思明区中山路提升改造片区非住宅公房租金减免业务。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