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笔:厦门方法——人海和谐的“厦门实践”调查(四)
2024-03-27 15:55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李倩焦思颖见习记者曲冰洁(刊发于中国自然资源报2月27日第1版)

  筼筜湖综合治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发端,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因海而生、凭海而兴、与海共荣,“厦门实践”绘就的人海和谐画卷,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擘画和关怀指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

  经过36年历史积累和检验的“厦门实践”,蕴含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孕育、丰富和发展的生动写照。

  人民至上 共建共享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只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

  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筼筜湖治理是以大决心、大投入、大气力实施的民心实事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筼筜经验到“厦门实践”,厦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回应、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全长43公里的环岛路、240万平方米的“最美沙滩”、52.6公里长的环东浪漫线、229公里长的山海健康步道……在厦门,最美的自然景观、最核心的生态基础设施都留给了百姓。厦门市最大限度地保护沙滩和海岸沿途的山石地貌,兴建海洋与湿地公园、黄金海岸、环湖环湾休闲步道,拓展城市生态休闲空间,让生态福利更加丰富、亲海空间更加方便、群众身心更加健康。

  美丽中国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厦门市秉持共建、共商、共治的生态保护理念,联动政府、高校、院所、协会、企业等各方面社会力量,为海洋生态修复献计献策。2020年,厦门市政府面向广大市民选聘筼筜湖“市民湖长”,民间力量成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的“第三只眼”。

  战略谋划 规划引领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擘画下,保护生态的理念早已融入厦门各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领导编制的《1985 年-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是全国少见的纵跨15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前瞻性地设置生态环境专章,提出保护和发挥“生态位”的优势,在全国首开先河。

  担任福建省省长期间,习近平同志又对厦门提出“跨岛发展”新战略,要求“凸显城市特色与保护海湾生态相结合,努力创建国际花园城市”,希望厦门“成为生态省建设的排头兵”。

  2010年9月,习近平同志再次来厦门考察调研,提出“我们还有更高远的目标,要共同努力,把厦门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富饶、更加繁荣”。

  2021年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来贺信,希望厦门“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这些战略指导既符合厦门实际、突出厦门特点,又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富有前瞻性、科学性。厦门沿着“跨岛发展”战略不断前进,突出规划引领、用途管制、科学布局。厦门走在全国“多规合一”的前列,2021年编制《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并落实《厦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统筹城镇、农村等全域国土空间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始终锚定建设美丽厦门的目标不放松。未来,厦门将探索建立“大厦门湾”海洋保护区域合作机制,共守生态保护空间格局。

  高位推进 依法治理

  法者,治之端也。“生态保护修复是一场‘硬仗’,如果没有历届党委、政府始终如一地抓生态文明建设,也就没有今日之厦门。如果没有法治保障,生态修复很难久久为功。”厦门的干部群众表示。

  习近平同志1988年3月30日主持筼筜湖治理会议时形成的《关于综合整治筼筜湖的会议纪要》明确提出,“首先市长要亲自抓治湖,并把这项工作摆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并接受检查督促”。自此,厦门逐步破除了体制机制障碍,形成统筹治理的工作格局,改变了以往“九龙治水”、各自为战的局面。其后,厦门历届党委、政府按照既定的战略规划,积极履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海洋生态修复纳入生态文明责任制考核指标,确保生态建设始终成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筼筜湖治理中将“依法治湖”作为20字方针的首位,形成了“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开端。自此,厦门市始终注重法治先行,在全国最早推出地方生态立法,推动海洋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

  1994年厦门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后,先后出台了《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厦门市中华白海豚保护规定》《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等10多部涉海法规,形成了以国家法律为遵循、地方性法规为基础、部门规章制度为配套的海洋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使海洋生态修复工作有了坚实的制度和法治保障。未来,厦门市还将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保护法规制度建设,继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治理体系现代化。

  陆海统筹 综合治理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上,根子在岸上,必须协同治理、整体治理。筼筜湖综合治理20字方针是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治理之道,开创了系统性治理海洋生态的先河。厦门市始终坚持把海洋生态保护放到整个生态系统中一体推进,实现从海域治理到流域治理再到全域治理的深刻转变。

  陆海统筹,以海济陆。厦门市海湾综合治理体现了“海湾为基、陆域为用、海陆联动、以海济陆”的鲜明陆海统筹特色。

  “大厦门湾海洋生态系统的质量、陆海交错带城市空间资源的承载能力,影响着厦门市海洋生态系统韧性和稳定性,决定着海湾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余兴光认为,厦门不是“就海而海”或“就湾而湾”的生态修复,而是着眼海湾区域生态质量提升、生态韧性增强、生态功能与承载力增加、生态产品与人民福祉增多的海洋生态修复。

  陆海协同,源头治理。厦门坚持陆海协同治污,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入海排放,对全市9条溪流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全收集、全处理、全清淤、全补水、全生态修复”,筑牢海洋生态保护屏障。

  流域协同,区域联治。厦门建立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九龙江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合作机制等海洋生态区域联治机制,解决流域对河口湾区的污染问题,建立厦漳泉跨地区执法联盟机制,夯实陆海一体的空间资源保护和永续发展基础。

  尊重自然 科学治理

  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有其自身发展演化的客观规律。厦门市牢记“城市规划建设的每个细节都要考虑对自然的影响,更不要打破自然系统”,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湿则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和城市发展,科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从筼筜湖治理开始,厦门就注重发挥科研机构和高校专家的智库作用。1996年,厦门市成立由我国首位归国海洋学女博士洪华生牵头的市海洋专家组,作为海洋综合管理科学咨询机构,已连续28年为厦门党委、政府解决重大海洋生态问题、优化海洋管理、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重大涉海工程建设与生境保护的协调中,厦门均充分尊重自然规律,注重发挥科技支撑的作用。

  多年来,海洋三所主动参与厦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生态修复工程,在海区海洋规划、海域开发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咨询和论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潮涨潮落,潮汐演奏着海洋的生命乐章,也蕴含着海洋的生命密码。筼筜湖治理中,针对“搞活水体”,海洋三所陈泽夏研究员团队提出“利用潮汐差,连通湖海,用海水混合稀释湖水,再排入厦门西部海域”的治理建议被采纳。增加纳潮量,提高海湾水体交换能力,依靠海洋自我修复能力改善海域水质,是典型的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有机统一的措施,成为湾区治理的重要手段。

  科学论证建设中国大陆首条海底隧道——翔安海底隧道,避免了对中华白海豚栖息地的破坏;通过数模、物模等综合手段对高集海堤开口宽度、清淤范围和深度等开展平行研究和严谨论证;营造红树林湿地系统,开展岸线生态化建设,实施观音山沙滩修复、鼓浪屿沙滩修复等工程,使我国海滩修复养护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代代科研工作者成为厦门海洋生态修复的重要生力军。秉承科学精神,为生态修复赋能。尊重自然规律,让生态修复事半功倍。

  因地制宜 一湾一策

  厦门湾中有湾,在全国沿海地区率先提出湾区综合整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因时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根据不同海湾的不同特点,抓住不同的重点生态问题,明确不同的生态修复目标,一湾一策、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各个湾区在紧紧扭住改善水动力条件这一根本问题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手段,协同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实现湾区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提升。

  筼筜湖同步推进源头治污和搞活水体,五缘湾湾外疏浚开口、湾内保留湿地,杏林湾保留淡水湿地生态系统等成功做法,实现了海湾生态修复和城市生态功能的有机融合,从根本上保障了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安湾在环东海域岸线引种红树林生态滩地,适度增设公园旅游休闲设施,最大限度发挥了城市湿地在改善生态、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循序渐进 久久为功

  “笃行不怠,一以贯之,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同志曾赞扬“厦门取得的成绩是一任接一任、一代接一代的接力赛”,并提炼出“艰苦奋斗、拼搏创新、包容并蓄、大气和谐”的厦门精神。

  守护绿水青山注定是一场持久战。36年来,厦门历届市委、市政府,从未因其他方面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放弃、松懈筼筜湖生态修复治理。36年来,厦门市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提出的筼筜湖综合治理理念和方向,保持战略定力不动摇,保持决心和韧性不松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城市发展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厦门市根据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多少汤泡多少馍”,有多大力量干多少事,既主动作为,又实事求是,循序渐进、量力而行,锲而不舍、久久为功。36年来,厦门市不断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投入,始终保持规划上的接续性、政策上的稳定性、投入上的持续性。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负责人表示,“厦门实践”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态兴则文明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知行合一。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孙书贤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坚定不移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服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点击下载:《运笔:厦门方法——人海和谐的“厦门实践”调查(四)

责任编辑: 卢心茹,赖旭华

厦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