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记者张淑秋
(刊发于法治日报2月21日第1版)
在福建厦门,高楼林立的现代风貌与葱郁的自然风光交相辉映,描绘出一幅生态与发展和谐共生的画卷。
实际上,厦门的生态美景并非与生俱来。曾几何时,厦门生态环境堪忧。
1988年,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习近平同志创造性提出筼筜湖综合治理理念。36年来,厦门广大干部群众牢记嘱托、久久为功,以筼筜湖综合治理为引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探索出一条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促进人海和谐的生态文明实践路径。
第一阶段·生态觉醒:筼筜湖探索
20世纪80年代中期,筼筜湖区一度污染严重,鱼虾绝迹。
面对筼筜湖的污染问题,厦门坚定认为不能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来进行经济建设。1988年3月30日,厦门召开“综合治理筼筜湖”专题会议,打响筼筜湖治理大硬仗。
硬仗开启,一往无前。36年来,厦门不断践行、丰富、拓展筼筜湖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持续深入推进筼筜湖综合整治。迄今,厦门已开展5期大规模整治,总投资约19.9亿元,实现筼筜湖从黑臭湖水到水清岸绿的蝶变。
生态治理的道路从制度保障开始。
“厦门始终注重法治先行,在全国最早推出地方生态立法,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厦门市副市长张志红说。
1994年厦门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多年来,厦门以筼筜湖综合治理为起点,先后修订颁布了《筼筜湖管理办法》《厦门市筼筜湖管理办法》《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等法规文件。
筼筜湖环境得到改善,生态警务工作应运而生。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依托“警长+湖长”机制,固化实施生态警务,与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与群治力量携手共建,全面打造“打、防、管、治、建”“生态警务护河湖”工程,助力实现河湖“生态绿”,并以“生态+”推动筼筜湖片区生态与产业深度融合、开花结果。
如今,筼筜湖区水质显著改善,水体复氧能力增强,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加,生态修复效果显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样本。
第二阶段·生态拓展:湾区综合整治
自打响筼筜湖生态治理硬仗以来,厦门一任接着一任干,从重点治理向全域保护铺开,逐步形成了良好局面。
2002年,厦门提出由海岛型向海湾型转变,按照“提升本岛、跨岛发展”的思路,加快从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生态城市转变,相继开展了海沧湾、五缘湾、杏林湾、同安湾、马銮湾5个湾区综合整治与开发工程,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以五缘湾为例,2005年,厦门市借鉴筼筜湖治理经验,启动五缘湾综合整治工程。开展了一系列包括清除海域内的养殖场、清理内湾的淤泥和垃圾、退塘还海以及大规模绿化等措施。2011年,厦门市政府划定五缘湾栗喉蜂虎自然保护区。白沙碧海木棉红,溶溶漾漾蜂鸟鸣,每年4月,鸟中仙子——栗喉蜂虎组团飞抵五缘湾栗喉蜂虎自然保护区筑巢安家、繁衍生息。
作为法律守护者,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在市观鸟协会挂牌设立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检察联络站,系福建省首创。
此外,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五通派出所坚持“岸海一体、以岸控海”防控模式,构建新型生态警务模式,服务湾区经济建设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在五缘湾游艇码头被评为“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智能防控单元示范点”的基础上,努力将五缘湾游艇码头打造成美丽海湾生态警务示范区。
据了解,为加强海上整治,厦门建立了海洋综合执法机制,2003年起组建全国首支行政编制的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组织各涉海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
“通过联合整治,给市民带来了很好的生态福利。”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傅祥楣说,海洋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带动了整个厦门海域的帆船、游艇等行业逐渐兴起,有助于提升厦门休闲旅游品质。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在生态警务建设上大胆探索,立足同安区“山、海、城”相融共生的城市特质,积极打造“一山一海两园”生态保护品牌,因地制宜建设生态警务工作站。据悉,同安区智慧生态警务中心将重点区域的96个林区纳入监控范畴,实现重点路线、区域、点位智能采集设备全覆盖,为海湾生态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打击违法犯罪是当仁不让的主责主业,从警26年来我深刻认识到,要有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才能促进高质量的发展。”同安森林派出所所长陈清赞如是说。
第三阶段·生态跃升:践行水境治理整体观
海湾生态保护,根源还在陆地上。
2013年,厦门获批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厦门以此为新起点,提高海洋依法管控能力,践行水环境治理整体观,统筹山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多年来,厦门牢记“要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放”的嘱托,坚持河海联动,着眼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共治,对全市9条溪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构建起优美河湖生态系统,并助力生态惠民,形成“富美乡村+”农业、文化、旅游新形态,绘就了水清、岸绿、景美、民富的新图景。
张埭桥水库位于翔安的出海口,是一座兼顾灌溉、防潮功能的海滩水库,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紫水鸡以及其他珍稀水鸟的栖息地。
2017年6月起,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密切关注紫水鸡的生存环境。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政协提案、组织专家研讨、生态宣传等形式,持续关注和推动张埭桥水库的生态环境修复,改善紫水鸡等库区生物的生存、繁殖状况。
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厦门按照“依法治湖”方针,推动生态立法稳步实施。2022年,厦门制定了首部河湖长制专项法规《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将全市河湖治理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后溪是厦门市第二大溪流,作为后溪流域重要支流,许溪流域自2014年起被确定为厦门市两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之一。
在许溪流域治理工作上,集美区创新机制联动治理,打造“河长+警长+驻区检察室+驻区法官工作站”管理模式,率先在厦门市成立首个“驻区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强化水生态管护、流域治理等方面的检察监督和司法支撑。
此外,在同安区西溪汀溪支流流域,有全省首家跨区域集中管辖、厦门市唯一的基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同安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助力汀溪水库、莲花水库等地表水保护工作。
公众环保意识提升也是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厦门市司法局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为厦门市的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法律教育和立法工作,为厦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高颜值画卷内里是坚韧的法治支撑,法治之光犹如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温暖而明亮,一路照耀着厦门生态文明建设征程,引领着这座城市向着更加和谐繁荣的未来前进。
责任编辑: 卢心茹,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