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良
春节在家整理自己的工作日记,在一本泛黄的笔记本中看到了我曾经参与调查处理的一起军属维权案件的记录。
那是1976年8月,我在驻厦某部基层连队当排长。排里的一位江西籍战士因父亲离世请假回家,返回部队时他向我反映,其父是生产队长,因批评一名社员上工迟到引发纠纷,在扭打中,其父受伤,一个多月后因病送医,不治身亡,留下他母亲带着几个未成年的小孩,日子十分艰难。战士情绪低落,不能安心在部队服役。我们将此情况向上级报告后,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当兵光荣,职责神圣。然而,责任和权利是统一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需要有全社会的尊重和相应的制度保障。这些制度,既包括对现役军人的待遇和权益保障,也包括对军属、退役军人的优抚。这是我们历来的光荣传统。基于这样的认识,为维护战士的合法权益,部队领导机关经研究确定,派我和团集训队的指导员两人前往战士老家实地调查,核实事情真相,并联系当地公安部门作妥善处理。出发前,部队领导再三强调,我们一定要充分依靠地方和群众,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维护战士的合法权益。
我们两人来到战士的老家,由公社人保组组长牵头前往生产队开展调查,先后找多名目击人了解情况,还召开三场社员座谈会,初步了解了事情发生的经过:社员因被生产队长批评,与队长发生了争吵,社员还动手推了队长一把,双方开始扭打,社员的弟弟和侄子现场帮手,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队长被打昏倒在地,送医后仅简单处理了外伤,没有彻底检查治疗,一个多月后队长病情恶化再度送医,有吐血、拉血症状,三天后医治无效死亡。根据调查的情况,我们写出了书面报告,送当地政法部门,供立案审理参考。
最令我难忘的是,我们的工作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更得到地方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让我们处处体会到人民群众对军队、军人的深刻理解和无比尊重。此案件经过审理,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肇事者受到了惩处,受害者得到了经济赔偿和安抚,我们战士一家老小的生活得到了较好的照顾,解除了战士的后顾之忧。
我在部队工作了23年后,转业厦门工作,我的心里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军人本色,没有忘记人民群众对军人的深厚感情,我始终把人民群众对军人的理解与尊重铭记在心。
责任编辑: 周雪荧,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