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2024-09-2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把文物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是坚定历史自信、传承中华文明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动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聚焦目标定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增强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尤其是对文物建筑隐患安全排查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聚焦“国之大者”,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健全保护体系,探索建立动态监测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全领域的保护框架和管理机制、部门相互联动的行政管理机制,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整合监督力量,推动部门履职尽责。积极推动专项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坚持“室组地”协作联动,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活化利用、修缮工程等形成监督清单,整合监督力量,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压紧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文物建筑安全保护管理为切口,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推动职能部门整治文物建筑安全风险隐患,落细落实文化遗产保护安全措施。

  注重成果运用,持续提升监督质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文化遗产保护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在做好保护修复基础上,盘活现有资源,强化数字赋能文旅,实现多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旅游发展,让文化遗产和相关文物“活”起来。同时,挖掘文化遗产中的廉洁元素,积极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和文化遗产资源的高度融合,融廉入景、化廉入心,打造干部群众身边的廉洁文化“风景线”,让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传承中焕发新活力。(谢洪才)

责任编辑: 吴雅娟,衷文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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